1.0.1
為加強民用機場建設工程質量管理,保證工程質量,確保飛行安全,制定本規范。
1.0.2
本規范適用于新建、擴建和改建的民用機場(含軍民合用機場民用部分〉目視助航設施的施工質量驗收,通用航空機場和直升機場參照本規范執行。
1.0.3 本規范包括目視助航燈光系統與目視助航標志設施的施工質量驗收。目視助航燈光系統工程中的高低壓配電裝置、電力變壓器、柴油發電機組、 UPS 電源、消防報警及通用電纜線路等項目的施工質量驗收,按國家現行的有關規范執行。
1.0.4 工程中安裝的設備和器材,應符合國家現行技術標準的規定,并應有合格證件,設備應有銘牌。民航專用設備必須符合中國民用航空局頒布的相關規定。
1.0.5 施工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環境與衛生,應符合本規范和 GB50194-93 <<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》、 ]G]46-2005 <<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》、 ]G]1 46-2004 <<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》等現行規范和標準的規定。對于高空作業、道面標志油漆等工作的安全措施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規定。對主要的施工項目或工序,應事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。
1.0.6 引用標準:
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規范中引用而構成為本規范的條文。本規范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規范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
的可能性。
GB50300-2001
GB50303-2002
GB50150-2006
GB50168-2006
GB50169-2006
GB50171-92
GB]148-90
GB/T7256-2005
]G]46-2005
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
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
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
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
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
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、柜及二次回路結線施工及驗收規范
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力變壓器、油浸電抗器、互感器施工及驗收規范
民用機場燈具一般要求
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
其余內容見附件:
MH 5012-2010 民用機場目視助航設施施工及驗收規范